
(Image source: www.flickr.com/photos/samfelder/46522490 ; No changes applied.)
中文說「…等等之類」,你只想得到“etc.”這個翻譯嗎? “etc.”是相對比較正經一點的詞, 不管是在書面上或正式的訪談、對話、演講、新聞播報中都可以用。 但若你想要用比較隨興口語的用詞, 就可以講:“and stuff”。
“stuff”等於口語版的“thing”,是通稱一切東西、事物。 但因為“stuff”非常口語,所以你如果對一個正經的上司說: ‘I made this stuff that I want to brief to you.’ (我做了這東西想向你簡報) 就等著被罵吧。用這麼口語的字眼跟上司講話,會被誤以為你太隨便,把上下從屬關係當做什麼了。
“thing”這個詞就相對比較中性,對大多數人都可使用。 總之,“stuff”的原意就是「東西」。 “and stuff”意思是還有其他等等之類的東西。 你可以把它接在名詞後面,例如:
I have a mirror, lipsticks, a water bottle, and stuff, in my ba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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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包包裡有鏡子、口紅、水瓶之類的東西。
還可以把它接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,例如:
I know you don’t want to talk and stuff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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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你不想對我講話也不想幹嘛。
這裡的“and stuff”就很像中文說的「也不想幹嘛」, 也就是除了不想講話之外也不想做其他的動作。 但我個人建議“and stuff”有時不必翻譯出來,除非真的有必要, 因為「也不想幹嘛」這句其實很累贅,是個贅詞。 只要說「我知道你不想對我講話…」就很明瞭了。
但像以下這種情況:
On the weekends I go shopping, watch movies and stuff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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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我都會購物、看電影之類的。
就需要把“and stuff”翻譯出來, 因為有必要讓對方知道自己不是只有做那兩件事而已。
如果你對蠻熟的朋友使用“and stuff”這個詞, 可以增加一點彼此很熟的感覺。 如果用錯對象,尤其是對上司、法官、甚至是總統的話, 或許會被認為不尊重別人, 除非你是在很私下的場合或彼此默許的狀況下就沒問題囉。

想把英語或日語說得更道地嗎?關鍵是你的「語感力」。很少人能詳盡解釋單字與句子背後的語感,那種老外特有的「神邏輯」。沒那套邏輯,就會講出自以為懂但老外一頭霧水的外文,導致誤會爭執,這在職場商談溝通上很危險。 我是譯難忘,是外文新聞工作者,透過審稿、翻譯、客戶會談採訪、海外參展,接觸過各種天馬行空的英日文。我的特色是用淺顯文字,把外國人說話邏輯講給你懂,邀你跟我一起雕琢你的語感力。外語不求人,手把手教你自學!